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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高新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12-21 浏览次数: 字号:[ ]
    1、预算编报流程:
  各办、局、镇、学区及卫生院上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附相关文件依据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财政局审核,经承办人员审核、两上两下后,审核汇总后提请有关会议审定后报市财政局经市人大通过后执行。
  2、预算资金拨款流程:
  各预算单位填制财政资金审批单经职能部门出具审核意见、部门分管领导、主管财政领导审批后,将有关合同、协议等相关依据资料交承办人员办理;
  承办人员对提供材料进行审验、审核,对照年初预算,确定支付项目、金额,交出纳复核后办理款项支付。
  3、差旅费及接待费流程:
  出差前、接待前分别填写出差审批表、接待审批单,待分管领导、主管财政领导签字批准后将第三联以及出差文件或接待邀请函等依据复印件交党政办备案,后将请款手续交承办人员办理;承办人员按相关规定核定标准,交出纳复核后办理款项支付;
  出差或接待完毕之后,请款人将原始票据(检验发票真伪后)交承办人;承办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后,经财政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出纳予以复核办理报销手续。
  4、非税收入收缴流程:
  由各执收单位填写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签字并盖章),缴款单位持缴款通知单交承办人审核后缴纳,银行到账后承办人开具相应非税票据,通知缴款单位取票,并将缴款通知单一联签字盖章后返执收单位;
  5、政府采购流程按《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流程执行;
  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登记后购买学习卡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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