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保障年审时间
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二、年审内容
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内容进行年审。重点审查企业招聘和使用职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支付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职业技能培训及订立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等情况。
三、劳动保障年审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劳动保障年审手册(正本)及副本(一式两份);
(三)企业用工备案花名册(样表见附件);
(四)劳动情况年度报表;
(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复印件;
(六)企业内部有关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
(七)有关情况的说明材料;
(八)有关工资直接支付“一卡通”的相关材料(仅限建设施工单位);
(九)需要说明和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四、年审要求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劳动保障年审时间,认真准备材料,按时参加年审。对逾期不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年审时发现或群众举报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年审工作将继续与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结合,根据各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保障资料,评定诚信等级,评定标准统一按《兰州市劳动保障诚信评定表(暂行)》进行。
各企业提供的年审材料应当有本单位工会组织签注的意见。
五、组织实施
高新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由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 附:劳动年审办理流程图 经办人 :董子奇
联系电话:0931--8515047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创新园B座4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