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疑似污染地块是指“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动”的用地,且土地性质为“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用地。我区对辖区内用地性质和用地现状进行详细排查,经核实高新区暂无疑似污染地块。特此公告。 兰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疑似污染地块是指“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动”的用地,且土地性质为“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用地。我区对辖区内用地性质和用地现状进行详细排查,经核实高新区暂无疑似污染地块。
特此公告。
兰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