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便利市场主体业务办理,现将进一步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法律效力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 二、 应用领域 在办理涉企政务服务、招投标、银行开户、合同签订、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等业务时,电子营业执照均得到广泛应用,且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场景仍在不断拓展。 三、 领取方式 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APP,按照提示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下载领取。 四、 温馨提示 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和应用不收取任何费用,在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高新分局市场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931-8538665、0931-8553662。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258号科技孵化大厦三楼。 请广大市场主体积极下载使用,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特此公告。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