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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兰州高新区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社会监督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09:13:56    来源: 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   编辑: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以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为持续深入推进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就全区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招生入学方面。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公民同招”政策执行不到位,“大班额”“大校额”,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

(二)师德师风方面。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或参加校外培训、歧视体罚学生、猥亵学生以及教师酒驾醉驾、涉赌参赌、寻衅滋事以及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与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

(三)职称评审与人事管理方面。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推荐,参评人员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人事管理方面教师“吃空饷”等问题。

(四)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方面。挤占、截留、挪用教育专项资金,虚报冒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学生资助资金等问题。

(五)基建工程与物资采购方面。教学仪器重复采购、闲置浪费,“校园餐”食材采购中违规操作等问题。严肃查处政商勾连、利益输送、靠校吃校等行为。

(六)校园安全与后勤管理方面。校园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校内、校园周边安全和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问题,校园安全与后勤管理监管工作中的吃拿卡要或利益输送等行为。

(七)校外培训和民办学校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无证办学,校外培训招生环节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资金“体外循环”“卷款跑路”等问题。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党建指导员配备不到位及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织虚化弱化、制度缺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工作人员与校外培训机构勾结,为其提供学生信息、推荐生源或变相参与经营等行为。

(八)校服采购方面。未按规定成立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规避“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信息公开、采购备案等强制性程序,决策过程不透明、关键信息不公开的决策程序违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利用职权干预招投标、为特定企业谋利,在采购各环节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与供应商串通套取资金、收受回扣的采购环节腐败问题;采购需求制定和合同签订时未明确强制性质量标准,“双送检”制度执行不力,收货验收环节未严格查验质量的质量把控缺位问题;学校不落实代收费管理制度,未使用合法票据,截留挪用代收费用,违规委托采购收费、收取附加费用的资金管理违规问题。

(九)教辅征订方面。学校及教师从教辅征订中赚取差价、收取回扣、接受请托和礼品礼金等谋取私利的行为;违背“一科一辅”原则、超规定学科年级范围推荐征订教辅,以及对未申请代购的学生强制统一代购的“一科多辅”问题;向学生或家长推荐、组织征订或代购目录外教辅材料的违规行为;以“统一教学”“课后作业”“家委会名义”等形式强迫、诱导征订,以及协助第三方推送征订信息链接、指定经销商或书店购买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问题。

(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方面。膳食经费截留挪用、食材采购谋私贪腐、食品卫生不达标、校园餐饮垄断经营等问题;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整改“走过场”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反映渠道

1.举报电话:0931-5607572

2.电子邮箱:GXQSNJwtzz@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兰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11室

三、受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来电来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师生群众积极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同时,我们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监督反映,对实名反映的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对监督反映人相关信息,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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