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申请报告适用于审批制。对于企业或地方政府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审批制的项目按照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和事权划分,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审批权限。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级别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最常见的专项资金及其资金申请报告包括: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从政府相关政策详细规定看,资金申请报告使用的范围包括 :
①能够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对经济结构调整有重要带动和引导作用的产业化项目;
②农业综合开发资助农业发展的项目;
③科技型创业投资项目;
④政府支持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
⑤政府鼓励的风险投资项目;
⑥具有经营性质的科研开发项目;
⑦国家鼓励发展的能源交通、农林水利、市政工程等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
⑨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
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