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参保人及家属: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我中心将对因参保人死亡等原因导致参保状态为“暂停缴费”,且个人账户资金长期沉淀的情况开展专项清理和返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因参保人死亡、或其他原因导致参保状态为“暂停缴费”,个人账户余额应返还但未办理清退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 1.参保人死亡情况:需提供①参保人死亡证明(如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等);②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 2.其他原因暂停缴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社保卡、退费证明等材料。 (二)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携带申请材料至参保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 2.资金返还:审核通过后,个人账户余额将直接汇入继承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办理时限 请相关参保人或继承人于2025年10月31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办理的,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对账户资金进行后续处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931-8512565(工作日9:00-17:00)。 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家属及时办理,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1个人账户长期沉淀无法联系人员名单 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