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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兰州高新区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2 09:04:31    来源:兰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编辑:

各孵化器、产业园、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现培育一批致力于创新发展的新典型,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发挥瞪羚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就做好2025年度兰州高新区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主营业务或产品符合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高新技术产业或新兴业态。

2.在兰州高新区内注册登记且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3.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具有“专、精、特、新”特点,近几年成长性好,且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成立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

(2)连续2年总收入在1000—5000万元之间,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连续2年总收入在0.5—1亿元之间,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连续2年总收入在1—5亿元之间,收入增长率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3)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已入选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瞪羚企业发展报告名录的。

(5)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申报流程

1.企业自主申报。申报企业填写《兰州高新区瞪羚企业申请书》(附件1),与佐证材料一同装订成册,及时提交经科局。(纸质版1份加盖企业公章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二)审核推荐。兰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等进行初审。

(三)评审考察。兰州高新区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申报材料、开展现场考察,综合提出评审意见。

(四)公示认定。根据评审情况,经兰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认定结果。

三、申报时间

自主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至8月10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1),按附件清单(附件2)准备申报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将纸质材料(1份)装订成册,与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兰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审核认定。

五、联系方式

兰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0931-8231956

 

附件:1.附件1:兰州高新区瞪羚企业申请书.doc

        2.附件2:附件清单.doc

 

                                            兰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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